重庆工业风机维修基础要求
1、满足风机在安装、使用与维修方面的要求,基础上半部的外形和尺寸(如沟、坑、洞与螺栓等)应按生产厂所提供的安装图设计。
2、基础应具备有足够的强度、稳定性和耐久性。在静力作用下,沉降和倾斜应在允许范围之内以保证机器正常使用。
3、基础的振动应在允许范围内,以保证风机正常工作和操作者的正常工作条件。对附近机器和仪表的不利影响,应采用合适隔振措施。
4、构架式或墙式基础都采用钢筋混凝土,混凝土标号为150号和200号,按内力大小通过计算配置钢筋,或按土建规范配置构造钢筋。
5、风机和其动力的支座边缘到基础侧面的净距离一般不小于100mm。基础图样上应标明二次浇灌的找平层或灌浆层的位置和尺寸,其厚度不小于25mm。
6、地脚螺栓的形式和大小尺寸及安装位置按安装图采用。其埋入混凝土内的最小深度按实际受力大小确定;如无法确定其受力大小时,可按螺栓拔断而不拔出的原则考虑。地脚螺栓的形式、埋置深度和基础边缘距离可根据风机本身安装要求确定。
7、设计基础本身质量和基础埋置深度应根据安装对象要求确定,以设备开车使用其扰力不迫使基础撼动为原则。
8、机器基础的允许振动量有三种表达方式,即振幅、震动速度和振动加速度。按各专业的自行规范规定的标准:锻锤采用振幅和加速度作为允许值;而破碎机和电动机则采用振幅为允许值;压缩机和通风机在低转速时以振幅为控制标准,中高转速时,则以振动速度为控制标准。
9、基础的高度满足构造要求,既保证螺栓埋件底部有足够混凝土保护层,坑底有一定厚度(保证强度)的条件下,应尽可能薄一些,这对于有水平扰力的压缩机和通风机基础可以较少扰力矩,使水平摇摆耦合振动产生的振
工业风机盘管安装规范-质量标准
1.机组安装前宜进行单机三速试运转及水压检漏试验。试验压力为系统工作压力的1.5倍,试验观察时间为2min,不渗漏为合格。
2.机组应设独立支、吊架,安装的位置、高度及坡度应正确、固定牢固。
3.机组与风管、回风箱或风口的连接应严密可靠。
检查数量:按总数抽查10%,且不得少于1台。
检查方法:观察检查、查阅检查试验记录。